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建立、保存和维护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相关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等任务;
组织或者参加计量比对;
提供计量校准、测试服务;
研究和起草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公益性计量科普和教育实践活动;
国家规定的其他计量工作。
为实施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建立、保存和维护计量基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者相关专业项目的计量标准;
开展量值传递,执行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等任务;
组织或者参加计量比对;
提供计量校准、测试服务;
研究和起草计量技术规范;
开展公益性计量科普和教育实践活动;
国家规定的其他计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