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2000年) 十二、

十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法人配售结果公告前,将法人投资者的申购数量、申购家数、申购价格的具体分布情况(详见附件3〔略〕)报“法人配售审核小组”审查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