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 第六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六条 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 第六条 公安边防部门对《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和《出海船民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年度审验的证件无效。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