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 第十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199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出海证件管理 第十条 出海船舶及其渔民、船民应当随船携带有关出海证件,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和管理。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