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2012年) 五、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2012年) 五、 五、 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规范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行为,收取捐赠款时必须依法为其出具凭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清退,无法清退的要收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