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适用核准制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由汽车金融公司向所在地银监会分支机构提交下列申请资料(一式三份):
任职资格核准表;
对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书;
拟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拟任人现任职单位对拟任人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拟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拟任人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
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任职资格核准表;
对拟任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申请书;
拟任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拟任人现任职单位对拟任人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
拟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拟任人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
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