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四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年度信息披露制度,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渠道向社会公众披露机构基本信息、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信息、股权信息、关联交易信息、消费者咨询投诉渠道信息等相关信息。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