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汽车金融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薪酬结构,对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人员实施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制度,确保激励约束并重。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