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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202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监管机构根据汽金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参考汽金公司季度风险分级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情况,对不同评级级别的汽金公司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以及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实施有所区别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