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