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认证机构、检测机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和完善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汽车贸易评估、咨询、认证、检测等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汽车贸易市场化进程。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