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为创造公平竞争的汽车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破地区封锁,促进汽车商品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