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四章 二手车流通 第十六条 汽车贸易政策(2005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二手车流通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二手车流通。建立竞争机制,拓展流通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