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