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