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2019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