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汽车供应商、品牌经销商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