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境内汽车生产企业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它法人机构的,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