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一章 政策目标 第一条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政策目标 第一条 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创造公平竞争和统一的市场环境,健全汽车产业的法制化管理体系。政府职能部门依据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对汽车、农用运输车(低速载货车及三轮汽车,下同)、摩托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施管理,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汽车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