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