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