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水闸维修是工程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性能下降以致失效时,为恢复设计使用功能而采取的修补处理措施。

水闸管理单位应在检查监测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工程设施设备存在缺陷或损坏,组织编制维修方案,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维修项目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