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水闸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水闸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闸主管部门应督促鉴定组织单位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