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 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应按照《水闸安全鉴定规定》(SL214—98)执行,工作内容包括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安全评价等。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