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七条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基本条件如下: 第八条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按照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的主要业务,分为水运工程材料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和结构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第九条 水运工程材料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 第十条 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各个等级的资质,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评审细则》的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