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十九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 第六十八条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