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十八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十八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