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五条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情况;

否决投标情况;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需要处理的事宜;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