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九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招标 第十九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参照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