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在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