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办法(201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运工程建设推广应用的新技术,由交通运输部以《水运工程建设新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新技术公告》)和《水运工程建设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新技术推广项目目录》)的方式发布,并通过新技术示范工程和技术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应用。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