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是具备相应投标资格,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