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八条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允许按下列规定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合同中订有特约变更条款的,应按双方商定的变更条款办理。 第四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八条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允许按下列规定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 合同中订有特约变更条款的,应按双方商定的变更条款办理。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