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三、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三、 第三章 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三、 由收货人自理卸船的货物,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卸船作业,将船舱、甲板清扫干净;对装运污秽货物、有毒害性货物的,应负责洗刷、消毒,使船舱恢复正常清洁状态。 二、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