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六章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六章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 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在履行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