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于托运人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由托运人负责处理: 三、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2011年) 三、 第五章 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于托运人责任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由托运人负责处理: 三、 除证明属于承运人责任外,自行押运的货物所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或其他损失。 二、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