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1986年) 第一章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198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 第三条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急需物资,适当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或购销计划和船舶运输、港口通过能力签…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