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4年) (二)
(二) 已开展的工作
自“九五”以来,国家对污染严重的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湖”)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工作,初步遏制了“三湖”水质恶化的趋势。
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避免众多湖泊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经国务院同意,自2011年开始,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支持水面面积在50平方公里(km2)及以上、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或重要生态功能、现状水质或目标水质好于Ⅲ类(含Ⅲ类)的湖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0亿元,分3批支持抚仙湖、千岛湖、洱海等54个湖泊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动地方及社会投入约65亿元。经过治理,这些湖泊水质稳中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