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2014年) 1.
1.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具有重要饮用水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采取预防措施,清理和治理现有的和潜在的污染源,划定并严守湖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湖滨生态敏感区,给湖泊留下更多的自然修复空间,防止湖泊生态环境退化。推动湖泊流域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具有重要饮用水水源或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采取预防措施,清理和治理现有的和潜在的污染源,划定并严守湖泊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湖滨生态敏感区,给湖泊留下更多的自然修复空间,防止湖泊生态环境退化。推动湖泊流域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