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七条 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普通程序结案后三十日内,或者简易程序结案后十五日内,将案件材料立卷,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文书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立卷完成后应当立即统一归档。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伪造、涂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
一案一卷,案卷可以分正卷、副卷;
与案件相关的各类文书应当齐全,手续完备;
案卷装订应当规范有序,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立卷完成后应当立即统一归档。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伪造、涂改、增加、抽取案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