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五章 水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第五十三条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章 水行政处罚的执行和结案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水行政处罚机关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