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四章 水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二节 第四章 水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简易程序 第二十七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可以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 第二十八条 当场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水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