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 第二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第四条 电力企业是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大坝运行安全组织体系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大坝运行全过程安全管理,确保大坝运行安全。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大坝运行安全综合监督管理。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