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2019年)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2019年) 附表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表 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 附表: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