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条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200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指采用放流、底播、移植等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投放亲体、苗种等活体水生生物的活动。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