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五章 投资管理政策 第二十条 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2006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投资管理政策 第二十条 国家鼓励具有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集团联合向具备发展水泥工业条件的地区投资,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发展新型干法水泥。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