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站网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技术论证,技术论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设立和调整的原因、目的、作用和任务;
测验河段站址选择依据、观测项目、测验设施布置;
测验、通信方案,人员配备,运行管理方案等;
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因重大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水文测站迁移的,还应当提出相应投资概算及增加运行管理成本的预算。
设立和调整的原因、目的、作用和任务;
测验河段站址选择依据、观测项目、测验设施布置;
测验、通信方案,人员配备,运行管理方案等;
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因重大工程建设影响导致水文测站迁移的,还应当提出相应投资概算及增加运行管理成本的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