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大坝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所管辖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大坝安全鉴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水库管理单位协助鉴定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鉴定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