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大坝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 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