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大坝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大坝的安全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